目前分類:開發日常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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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拆掉在還沒交回手上之前都沒法子住人,蓋房子這件事又需要按部就班,沒辦法今天做明天馬上好,偶有負面的新聞報導,就使得很多人改建還沒開始談,就覺得自己初四沒吃素一定會出事。
        而會上新聞都是出事的,就算到處有順利改建完成的案例,只要偶爾爆了一個,就會讓人覺得建商不是賤商就是奸商,秉持著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精神,反正只要堅持不改建就不怕受到傷害。
       
        一間房子兩張權狀(土地跟建物),先不談蓋房子的建材設備工法,光從都市計畫確認容積建蔽,加上危老都更容積移轉等相關獎勵或措施,再到規劃設計必須符合建築技術規則,還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專有與共用等概念,最後回到土地登記規則的面積登記,這一連串操作下來,別說一般人不懂,就連不少從業人員面對改建時,公設比應該低一點好還是高一點好,都不一定能回答出來。
 
因為不懂,屋主與建商之間的難以產生信任,再正常也不過了。
因為不懂,所以害怕,因為害怕,所以裹足不前,這便是現狀。
 
        許多動物們在感受到自己受到生命危險時,會本能的進入到強制靜止的狀態,避免移動引起獵食者的注意,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動物夜間過馬路遇到迎面駛來的汽車,在車燈的照射下,不會趕快跑走反而會僵在路中不動而被撞死。
 
遠古年代,僵住不動可以降低被吃掉的風險,時至今日,僵住不動可能被車撞死。
 
       同樣的,遠古的人類祖先與大自然搏鬥的過程中,面臨獵食者威脅,大腦的邊緣系統逐漸發展出相同的防禦戰略,一旦感到威脅時也會保持靜止狀態。我想這應該就是很多屋主你問他為什麼不想改建,他也說不上來,但就是不想改建的原因吧。
 
        可是僵住不動不改建,就真的不會受到傷害嗎?數學不會騙人:30坪容積225%的土地上面有五層,現在不拆10年後才蓋,最慘的狀況,鄰居都蓋了只剩下自己,錯過危老改建最高40%容積獎勵,平均計算每戶就少掉6*225%*1.55*40%=8.37坪,以台北市假設房價100萬,總成本抓高一點算40萬,就少掉8.37*(100-40)=502.2萬。這還不止,因為沒跟上大部隊,小基地單獨興建,6*225%*1.55=20.925坪的部分,每坪成本算增加5萬就好,又多了104.625萬。一來一回,差了606.825萬,10年的時間以為風平浪靜,卻以每年約60萬,每個月5萬左右的速度,流血不自知緩慢失血中。而這十年,別人已經住上新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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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聽的一首歌,裡面唱著:想到達明天,現在就要啟程。
 
      最近住的公寓社區因為停機車的問題,有點鬧。起因於基地內通路看起來就是條巷子,附近里民都會來停,搞得住戶晚歸反而要停的遠遠的,就有火大的鄰居說要開個住戶大會,討論在巷子口裝個鐵門,不讓外車進來。
 
      自己是幹這一行的,倒垃圾的時候跟鄰居閒聊,如果每次有事情都要開住戶大會,人到不到得齊就是個問題了,更何況是要花錢的事,而且說起來這件事就是管理的問題,如果有個管委會就好了。
 
      有人說了,如果是像隔壁的新社區,還有個管理員,根本沒有這個問題。可是3、40年的五樓老公寓,自建要花錢,合建分不回原本坪數,根本不知何時才能改建。
 
      我說:如果趁這次的機會成立管委會,開始凝聚改建共識慢慢談,沒事不要做裝潢,大家錢也慢慢存,也許十年之後有機會重建,如果十年之後才開始談,再等個十年就二十年了,人生能有幾個20年啊???而成立管理委員會的重點是可以把所有住戶找出來,大家保持聯絡,碰過不少案子連人都找不到,想改建都不知道怎麼談,除非走都更權變加強拆,否則是一點機會也沒有。
 
      心中旋律油然 :想到達明天,現在就要啟程,你能讓我看見黑夜過去,天開始明亮的過程。 ♫  趕快回去成立管委會吧!!!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28條
公寓大廈建築物所有權登記之區分所有權人達半數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半數以上時,起造人應於三個月內召集區分所有權人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備。
第31條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除規約另有規定外,應有區分所有權人三分之二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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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是幾十年的老鄰居了。屋主這麼說著......
 
      最樓上的鄰居,把頂樓加蓋了好幾個房間出租,因為房間小租金便宜,長期以來,租客的素質一直不太好,家裡小女孩出入的時候總是有點擔心,婦女夜歸得聽一下樓梯間沒人趕緊快步上樓。畢竟大家是老鄰居了,也不好多說什麼,多說了人家還以為我們在眼紅嫉妒什麼。
      平常出入複雜就算了,自己多注意點,都是老鄰居了嘛。但誰知道,那個加蓋的部份,有一天突然火了,而且是真的火了,消防車哦哦哦的來了,還好發現的快,撲救的早,總算是有驚無險,人畜均安。
      後來大家要求屋主管線重拉,請屋主要求租客不要手機插一排的時候,微波烤箱電磁爐一起來,外加頭髮要吹乾。老鄰居了嘛,事情就翻篇了。
 
我說,那屋頂免費讓人家使用收益了二、三十年,按照民法第818條等規定,你可以要求分1/5,現在沒分半毛錢,你還拿青春賭明天???
 
      想過沒有?這次是上面燒可以往下跑,如果下次是下面燒,等你跑到上面,左邊也加蓋,右邊B2+C還有蓋,舉目四顧皆茫然的時候,才想起如果沒有蓋,翻個女兒牆,還可以從隔壁棟,或是隔壁的隔壁的隔壁棟,感恩的從他們的樓梯下去。要真不幸被我烏鴉嘴了,平常練練跑酷,從四樓、五樓跳下去也許沒事,否則事到臨頭就只能怪火神流的是鱷魚的眼淚,但請別忘了火神曾經慈悲地提醒過你們了。(包括看過這篇的你你你…)。
 
      屋主接著譙說,我們家的一樓也有外推,有一次看地籍圖才發現,如果一樓沒外推的話,我從空地經過就可以直接到外面的馬路,現在要多走100多米,從巷子尾走到巷子頭,拐個彎才能出去,走路運動是還好,擔心的是巷子兩邊都停車,像這次的消防車就不太好進來,如果沒有外推,從空地這邊拉水線就可以進來,朋友來的時候,直接穿過空地也不用走那麼遠。
      我說,就算到民國2023年,法定空地約定專用是法令許可的,重點是使用。很多外推是前院用來停車,側邊堆放雜物,如果被檢舉頂蓋拆掉,雜物沐浴在大自然的環境裡,天乾物燥時,或許香菸頭,或許金紙屑,轟!小宇宙又燃燒了!!!從下面燒~~~
 
      最後我跟他說,如果跟鄰居從上輩子到現在結的是善緣,有談有機會,就算是既得利益者,大有同理心的人在,只是需要一些助緣。屋主說,下次找鄰居一起聊。
 
待命中~~~
 
#看得見的美景中,藏了多少性命相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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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接觸過的地主或屋主,大部分通常都不是故意想要獅子大開口,只不過是想拿回屬於自己「合理」的那一部分而已。
 
先說個題外話。
 
        大概六字頭前後年紀的人,應該有印象流行過一種集卡冊,要去雜貨店買一包五元的小紙包,裡面有好幾張小紙片,都是集卡冊中大張底圖的局部,買回來後要按圖索驥的把小紙片貼在集卡冊的大圖上,只要把某張大圖集滿後,就可以寄回去公司換贈品,其中還會有一張「特別」蓋上傳說中的公司章,總是特別難買到,沒有集滿大圖的小紙張,就只是貼在集卡冊上的一張紙,不能換獎品
 
        能換獎品,究竟是每一張紙的功勞?還是最後那一張紙的功勞?或是蒐集者的功勞?會不會其實是爸爸媽媽給的零用錢的功勞?這些功勞是誰的又應該如何分配才合理呢?
 
        都更改建的整合跟集卡冊很像,通常單戶不成案,得需要一定面積的範圍內的諸多住戶一起成就;通常住戶自己沒有能力整合,得需要建設公司或專業人士協助。該如何分配才「合理」?容積又分為基準容積、獎勵容積,甚至有不少的案子會做容積移轉,又各應該如何分配才算「合理」
 
        再說個小故事。
 
        有一個人骨頭斷了,醫生用一根鏍絲釘將病人骨頭接好,收費5000美元。那個人說:才一根螺絲釘而已,為什麼這麼貴? 醫生回答: 一根鏍絲釘:1美元;怎樣放進去:4999美元。
 
        都更改建的案子,因制度讓所有的貢獻,以土地面積為基準來呈現,很多人便只看到最後的獎勵值那麼高,總面積那麼多,全部都是土地持有者的功勞,我不過只是想拿回「合理」的;通常都沒意識到(有些會故意忽略),個別房屋與土地的條件不同,以及整合者或實施者在整個過程中間的專業、經驗、時間、服務、花費、取得容積獎勵的成本與承擔的風險。
 
#怎樣叫合理,唉!公說公有理。
#集卡冊與小紙張缺一不可,應該合作。
#專業無價,都更的專業很容易被當作無價(沒有價值)。
#不過,我們依然以平常心歡喜做。
#有一種合理叫做把你口袋裡的也給我
 
《開發日常—我只是想拿回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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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故事]

        前陣子有網友透過Line群組、臉書等方式,想找人協助他整合鄰居一起改建。
        網路無遠弗屆,很短的時間就有不少人與他聯絡,也提供相當多的建議與方案,沒有基礎的他,就只有一個感覺:感覺都差不多
        各家對未來房價的看法差不多,蓋房子的營建成本也差不多,因此合建分配的比例也差不多,好像大家的條件都差不多,很自然的,哪家條件給的好,就選哪一家。
 
[第二個故事]
        去年有一家建設公司取得危老改建的建照,公司決定先拆屋整地進行銷售。
        因為缺工缺料、廢棄物處理等問題,原本三年前一百多萬就可以做好的工程,比了三家差不多都要四百多萬,後來輾轉找到一家願意以不到四百萬的價格承包,二話不說簽約開工。
        房子後來拆完了,但兩家公司現在卻鬧上法院,因為承包的廠商實際做完之後,要追加預算到五百多萬。
 
[第三個故事]
        有一棟市中心大齡公寓,一支樓梯八戶人家,正巧有退休的熱心住戶,主動挑起重擔,又是上網做功課,又是到處諮詢,幾次溝通協調,都是老鄰居了,一切水到渠成,決定一起危老改建。
        戶數單純,不到百坪的基地,規劃九樓,一樓當公設,其餘一層一戶剛好八戶,案子不會太複雜,相關作業差不多就那個樣子,按照流程申請結構安全鑑定很簡單,找個建築師規劃設計並不難,申請建照之後再發包給營造廠,就No problem 了。
        建照下來,也領照了,找了幾家營造廠都談的不順利,因為當初只考慮到全部車位都要能停休旅車,建築師按照需求設計,開挖深度一下子就超過10米,需做連續壁施工,深度達20米,加上地處巷弄,施工不易,成本大幅增加。
        後來找到某家營造,以30幾年的施工經驗,跟地主說,當初如果改用別的地工樁法並調整地下室設計,其實可以避免這個問題。
 
簡單說,改建確實都差不多,省略燒腦的過程,啊不就拆掉舊房子,蓋成新房子,但真的差不多嗎?
 
說穿了,專業也沒什麼,就剛好知道你不知道的事,能解決你不能解決的問題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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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常被問到:要怎麼選擇好建商?

 

    誰不想娶個好老婆,誰不想嫁個好男人?婚結了還可以離,房子改建在有生之年,大概就這一次,一生一次豈能不慎之又慎?

 

而我反問:你心中合建的優良建商標準為何?

得到的回答不外乎:業績好、公司大、口碑好、品質好。

 

@業績好,通常公司大。

很多危老案不到百坪,建商分回可售總價可能只有一、兩億,可能連老闆身家的零頭都不到。

很多危老案在巷弄裡,大公司就算不嫌案子小,但可能真的沒有巷弄小基地的施工經驗,就算有經驗,大的基地好施工,除非沒案子,不然何必為難自己。

重點,大公司管銷重,開出來的條件,是留給懂得欣賞的人。

 

@口碑好,通常出於對品質的堅持,用材用料不能省,加上嚴格的施工管理,成就品質好。

材料好成本高,管理好薪水高,建商分回比例自然也高,開出來的條件,嘖嘖!

 

    這讓我想起一則寓言:三個人去面試,最後錄取的是身材好的那個。比到最後,通常屋主心中優良建設的標準大多都是分回比例高、合建條件好。

 

那麼,請問你優良嗎?

我給的答案是:人對了,事情就對了。

公司不是人,公司是法人,一個案子的執行,靠的是承辦的那個人:第一要能從頭到尾全案管理(簽完全部合約就不見蛋),其次要有足夠的專業與能力,此外要能重視人不是重視錢,要願意傾聽屋主的聲音,要願意解決問題。

 

你心中的優良是什麼?^_^

 《開發日常—請問你優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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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傍晚17時46分37秒,台灣地區發生規模6的有感地震,震央在花蓮縣政府東方 56.7 公里。

過沒多久就出現下面這一則新聞:

地震百年周期將至? 學者:留意規模8.0以上海溝型地震

https://udn.com/news/story/121855/6006797

        我好奇的是,這樣寫會有人覺得害怕嗎?會因此想要趕快改建嗎?

        碰到過很多屋主,他們會說921我家都沒事了,沒那麼嚴重啦!就算真的有大地震來,也不會那麼倒霉啦!如果真的遇到了,遇到了再說啦!充分展現出台灣人的鐵齒、賭性與隨遇而安的豁達。

        反正百年週期,拼過了,可以再住一百年~

圖 /取自氣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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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公司的人來,每次就是講什麼結構老舊,地震來會危險;沒有電梯,年紀大了爬不上去,新房子有停車位,不用每天繞來繞去找車位;舊房子容易有漏水壁癌,而且水電管線老舊;新房子有消防設備逃生梯甚麼的……,叭啦叭啦的講一大堆。

        沒有用啊,明明住新房子有電梯、有車位又安全是件好事,總有人會不同意,最普遍的就是因為房價不夠高的關係,所以換不回原本的室內坪數,就算可以權狀一坪換一坪,因為公設比的關係,使用的空間會變小,因此也乏人問津。

        做過這樣的比喻,都更改建就像拿舊房車去換新跑車,雖然變小但是比較值錢啊!!馬上被幹譙:值錢有甚麼屁用,就好比我家有四個人,要跑車幹嘛。地主就是地主,立馬一針見血,開發人員倒地抽搐。

        抽搐三分鐘後從地上爬起,做開發不能輕易被擊倒:那您要不要先把房車換成跑車,再把跑車賣掉,然後可以買一輛跟原來差不多的房車,還可以多兩台摩托車?一樣被幹譙:我搞得那麼麻煩幹嘛,要是以後房價漲了買不回來,是可以住你家喔。

        流著鼻血奮力一搏:要不然地總是自己的,花點錢搞一台房車一台跑車,再把跑車賣掉,這樣房車就不用錢了。繼續被幹譙:房價要是跌了怎麼辦?房子要是賣不出去怎麼辦?營造漲價怎麼辦?……………………………………………………………………………………

開發人員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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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說:

我有一個同事他們家有人來談改建,他想問問建設開的這個條件合不合理。

我說:

30元的成本賣40元與20元的成本賣35元,哪個合理?成本、售價、利潤,他是用哪一個來判斷合不合理?

朋友說:

現在有實價登錄了,大家預估的房價應該都差不多吧!所以重點是成本囉?

我說:

土地談好並不是房子馬上可以賣,大家對未來房價的看法不同、賭性不同,也有可能差很多。成本建商說多少他就會信嗎?

朋友說:

如果建商利潤抓低一點,肯定條件可以給的好吧?

我說:

你說的對,建商房價抓高,成本花少,利潤抓低,條件就可以給到最好。但估的高房價卻沒有上去,成本花少,品質不好,或是像這一年來營建成本大幅增加,為了搶案子,利潤又抓低低的,結果蓋越多賠越多,換作你是建設公司老闆,你會怎麼做?

朋友說:

哈哈,要嘛偷工減料,不然就給它丟著變爛尾樓囉。

我說:

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你說的兩種狀況的可能性會非常高,不過還是會有那種有良心的建商,小賠還是忍痛把它蓋完,等景氣好再從其他案子賺回來,畢竟投資有賺有賠,好口碑細水長流。

朋友說:

這麼說起來,坪數給的多並沒有一定比較好。

我說:

遠離合理即是風險。你有沒有聽過,情人會離開你,兄弟會背叛你,但數學不會,因為數學不會就是不會。合建簡單來說就是建商分到的房子,能賣的價錢要大於成本加利潤,當三個數字都合理,條件就合理。

        當然,理論上來說是這樣,但以我的經驗,大部分還是以哪一家可以給他最多坪數就是好的。

        屋主聽不明白,終究還是我沒說明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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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主的兒子打電話來說:不蓋了!房子蓋好拿回來100來坪,以後遺產超過億,遺產稅會繳太多,所以不蓋了。

又是一個劃錯重點的例子。

        首先,100來坪超過億,是依據市價計算,不動產的遺產總額計算是按照土地公告現值,房屋是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把家裡權狀拿出來,上網查土地公告現值(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landvalue/42)乘以持分面積,再找出房屋稅單看上面”課稅現值”那一欄,兩個數字加起來,你肯定絕對打死不會用這個價格出售。

      再者,屋主兒子說:沒關係啊!可以等繼承之後再來蓋。

      先不考慮未來可以都更的狀況,我們稍微計算一下,因為錯過危老獎勵增加的面積接近30坪,這個部分扣除興建成本,市價大約值2000多萬;好唄,就算以市價一億,再當作沒有免稅額與扣除額,完整的一億去課遺產稅的金額是1250萬,也就是說,把多的這30坪賣掉去繳遺產稅,還能剩下750萬,而實際遺產稅的計算,以公家認定的遺產總額再扣掉免稅額與扣除額,肯定遠遠低於1250這個數字。

        這讓我想到一個問題:假設你的收入跑不掉都清清楚楚的,繳所得稅100萬與不用繳所得稅,你選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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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錯重點,會讓人下錯決定。

        有一位屋主傳了一段訊息過來,說房子不蓋了,原因是:成本高漲、獎勵減少,我們優勢也相對降低了,雖然是合建,分回來的房子不必出錢,但是要繳增值稅、瓦斯外管費、地政登記費,還有新房子要裝潢家電,感覺改建增加負擔,所以不想改建了。

        屋主畫的重點是:危老容積獎勵比前三年少了4%、必要的稅費還要繳、裝潢家電還要花錢。這也是很正常的,跟誰過不去都不要跟錢過不去,重點是現在還能住啊。

        但是但是但是,錢是問題,卻不是最大的問題。上臺北地理資訊e點通,打開建物套繪圖一看,屋主家的屋齡大概40年(覺得還可以再住個20年),到時候再都更吧。可是可是可是,左邊也蓋了(屋齡大概20年),右邊也蓋了(屋齡大概20年),連後面也蓋了(屋齡大概20年),所以所以所以,20年後等你想都更的時候,如果隔壁有不少鄰居覺得還可以再住個20年,那麼或許再等個20年(總共40年),就可以跟鄰居一起都更了。

        40年啊!!!是可以20年後不等了就自己蓋了,該繳的稅費還是要繳,就是省了20年的利息錢,還可以住的20年當中,若是屋況有點問題,到底要不要花錢,反而令人傷透腦筋,重點是,危老條例到民國116年5月31日若是沒有延長,20年後改建就只能走都更。

        重點來了。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十二條說:都更最少要五百平方公尺(約151.25坪)以上,還要經敘明理由,提經審議會審議通過。也就是說,屋主家房子所座落未改建的基地面積不到100坪,若20年後沒有新的老屋改建法案的話,容積獎勵為0。

        危老獎勵最高40%,屋主看到的是少4%,我們看到的是少36%。早晚之間如何取捨,很多時候,讓專業的來,給內行的建議,作不後悔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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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同樣從事整合開發的朋友閒聊。

友:「地主有夠會怕的,怕吃虧、怕上當,好不容易條件談好要簽約了,又開始怕蓋不起來、怕品質不好、怕條件比鄰居差。」

我:「大家素昧平生,會怕是正常的,要想辦法讓地主覺得安全有保障。」

友:「有啊,都跟地主說案子會走信託,但還是有人會怕。」

我:「簡單啊,叫地主分少一點,建設公司一定有賺錢,不會倒就一定蓋得起來啊。」

友:「你想得美!」

(兩人大笑)

雖然是開玩笑的話,但換個角度想,如果建商一定能賺,肯定會拚了命把案子完成。

換句話說,當條件是一有成本上漲或是房價下跌就可能賠錢收場的狀況下,建商落跑的機率肯定是多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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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先去跟別人談,鄰居都沒有問題,我也沒有問題。」「我不要那麼快簽,等別人都簽了我再簽。」

    這是一個開發人員經常會碰到的對話,談改建沒問題,要簽約再等等。

    中國人的好習慣,不想當出頭鳥,可能是覺得前方會有莫名的危險,更擔心第一個簽約會不會吃虧,想看看別人的條件是不是比較好,也有想著當關鍵的最後一戶大大的咬一口。

    各種原因不一而足,如果人人都這麼想,其實不會有第一個,所以不會有最後一個,因為沒有人簽約啊。

     開發的工作,讓我省思很多,小時候讀書:吾日三省吾身,長大一點:事事反求諸己,但當利益擺眼前,思考的都不是這樣的條件合理嗎?我能接受嗎?通常想的都是,別人分多少,我還可以再要多少,我是不是吃虧了。

    其實房子就算面積一樣,左右兩邊就可能價格不同,所以幾乎不可能齊頭式平等。為了完成一個案子,建設公司沒有保留一些面積當作談判籌碼也不可能,而開發工作如此競爭,有保留也肯定不多,不然第一次開出條件,就已經被打槍黏在牆壁了。

    按照這個邏輯,如果建商保留的面積已經不多了,不是應該先搶先贏嗎?

    按照這個邏輯,大家條件都多要一點,要到建商做不下去,就當作是紙上富貴一場空了。

    重點是,咱們什麼時候可以簽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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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年期間,跟朋友閒聊到現在的工作,談著談著談到車子開久了也是要換,房子總是會變老變舊早晚要改建,他買了一間30年的公寓,花20年時間還完貸款之後,不就又要開始存錢準備蓋房子了。

        我幫他算了一下,30年的五樓公寓,花20年時間還完貸款,再住個30年,屋齡80年的時候來改建,以室內一坪換一坪公設比35%的概念,改建後的坪數大約46坪(30/0.65),以營建工程15萬一坪,加計營造費用30%,每坪營建成本19.5萬,約需花費46*19.5=897萬,湊整數900萬來看,等於繳完貸款之後,以存豬公的方式,每年要存30萬。

        朋友說:實際上是買了一個房子,但感覺起來怎麼像在租房子。我安慰他說:也沒那麼慘,等要蓋的時候,拿土地去抵押,再讓孩子去付貸款就好了。

        當然,如果到時候房價夠高,或是政策調整的話,也是有機會不用花錢就住新房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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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以為,只要土地在,隨時可以蓋,更新改建條件會是永遠不變。

        所以整合的過程,會常聽到屋主說:我現在住的好好的,並不急著改建。我要提醒的是,這句話必須建立在不在乎條件高低的前提之上。

        話說,建設公司是把分回來的房子拿去賣,用來支付蓋房子的所有成本,剩下的才是利潤。如果你想要好的條件,那麼,因為房價有高低,成本有漲跌,容積會變化,什麼時候會是好時機,屋主的心中必須好好盤算。

        先說容積的部分,這是最明確的。目前舊屋改建,大致走兩個方向,一是都更,二是危老,都更的獎勵部分雖然最高可達50%,但不是一定可以全部拿到,而且所需整合面積更大,戶數更多,耗時更久,難度更高。而危老部分,自危老條例106年5月10日公布施行以來,最好的條件是前三年,時程獎勵可以無條件拿到10%,我們看一下目前危老條例第六條當中的規定:一、施行後三年內:各該建築基地基準容積百分之十。二、施行後第四年:各該建築基地基準容積百分之八。三、施行後第五年:各該建築基地基準容積百分之六。四、施行後第六年:各該建築基地基準容積百分之四。五、施行後第七年:各該建築基地基準容積百分之二。六、施行後第八年:各該建築基地基準容積百分之一

        雖然說,還是可以按照法令拿到最高獎勵40%,但少了部份的時程獎勵,便須要多花成本在耐震、綠建築、智慧建築或無障礙...,成本增加,條件能不下修?若以台北市住三225%的容積,用銷坪係數1.55計算,若超過今年5/10,獎勵至少減少4%,每一坪土地減少大約1*2.25*1.55*4%=0.1395坪,以100坪的基地而言,就少掉13.95坪。

        而成本方面,受到疫情的影響,工料雙漲,加上近期英國變種病毒蔓延,目前業界的看法,三年之內下修機率不高,恐怕還會往上,狀況稍為好點的是,政府有看到這個問題,延緩了公共建設的工程進度,稍稍紓解工料緊俏的問題。

        而房價的部分,我們還在觀察,一方面政府打房,壓抑房價,另一方面工料上漲,建商不得不反映成本,雙方拔河角力之下,目前看似持平,未來讓我們看下去。

        更重要的是,更新改建是一種兩人三腳的活動,大家腳步必須一致,才能以最快速度抵達終點。

《筆耕都更,願處處花開朵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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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前輩聊天,談到屋主經常會說「要蓋就整排一起蓋」。這究竟是厝邊的糾葛?命運的糾纏?大宅的誘惑?還是利益的衝突?

        對開發者而言,同樣一坪賺一萬好了,蓋100坪賺100萬,蓋1000坪賺1000萬,正常人都知道要怎麼選。怎麼可能不想搞大一點呢?通常會有種種原因的滿腹辛酸,才會無奈放棄,只能安慰自己就是大基地的因緣尚未成熟。

        屋主會接著說「那我就繼續等啊!」但這就像愛情,不是無悔的等待,就能得到真愛。

        常碰到的狀況是,有人不等了,想住舒服一點就做了裝潢,重點是就算做了千萬裝潢,也不會增加哪怕一平方公分的容積,就像水加很多鹽,只會死鹹不會大杯。

        還有一種,舊屋主不等了,房子賣掉去買別的,新屋主住沒幾年,改建之後雖然權狀一坪換一坪,可是扣掉公設房子變小,想要室內跟原來一樣大小,原本貸款已經一大堆了,還要掏錢,老子就不幹了。

        再來就是,等久了總有人等不到,一代接一代,謄本一看,名字一堆,老話說的好,人多意見多,卡到一個,就交給天了。

        改建沒有時刻表,你永遠不知道這是不是最後一班車,因為台灣有地牛;法令會修條件會改變,你錯過自強號可能就要搭莒光號,甚至復興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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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前沒談成的案子,最近重啟。
某一戶屋主第二次見面詳談。


屋主質疑,兩年前,土地一坪可以換房子2坪,為什麼現在只剩1.8坪?
我告訴他,因為兩年前的營建成本,到今年年底(小基地的成本較高)已經漲了二~三成,後續還可能繼續上漲,而房價才漲不到一成,政府還要打房。

屋主說,那我就繼續等過幾年營建成本下降啊。
我告訴他,危老條例的時程獎勵,接下來幾年會以每年少2%的速度遞減,如果營建成本降的幅度不夠,成本並不會下降。

時間難倒轉,未來不可知。
如果兩年前的條件像自強號,也許現在的還可以算是莒光號,等下去也許有機會,但變成復興號可能性比較高。

兩大關鍵夾擊 房價回不去了 - 工商時報

https://ctee.com.tw/news/real-estate/374590.html

南部鋼廠封盤 鋼筋醞釀大漲 - 財經要聞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01210000199-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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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1.

假設可以分回來40坪的房子價值2000萬,

你要選擇一間40坪的3房?

還是一間35坪的3房外加250萬現金?

價值一樣,差別在哪?

 

問題2.

假設可以分回來是30坪的房子

你要選擇一間33坪的3房,貼3坪的錢?

還是一間27的2房,領3坪的現金?

給錢還是拿錢?該怎麼選?

 

問題3.

要求建商蓋SRC(鋼骨鋼筋混凝土)好,還是蓋RC(鋼筋混凝土)就好?

要選耐震係數0.24g的SRC,還是選0.26g的RC?(耐震係數越高越好)

SRC的耐震係數是0.26g,RC的耐震係數也是0.26g的時候該怎麼選?

相同的耐震係數,SRC與RC差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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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起於青萍之末,浪成於微瀾之間。
不是先知先覺,

至少後知後覺,

最怕不知不覺。

危老條例-
總統府106.5.10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05640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十三條;並自公布日施行。開啟老屋重建新浪潮,統計至109.10.31,全台危老送件1534件,核准1051件,總面積約72萬7870平方公尺,約22萬坪的土地,利用危老獎勵,告別舊房子,享受新房子,舊屋換新貌正在我們身邊悄悄發生。

不解釋,自己看。

《全國統計》


《台北市統計》

 

《新北市統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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