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是幾十年的老鄰居了。屋主這麼說著......
 
      最樓上的鄰居,把頂樓加蓋了好幾個房間出租,因為房間小租金便宜,長期以來,租客的素質一直不太好,家裡小女孩出入的時候總是有點擔心,婦女夜歸得聽一下樓梯間沒人趕緊快步上樓。畢竟大家是老鄰居了,也不好多說什麼,多說了人家還以為我們在眼紅嫉妒什麼。
      平常出入複雜就算了,自己多注意點,都是老鄰居了嘛。但誰知道,那個加蓋的部份,有一天突然火了,而且是真的火了,消防車哦哦哦的來了,還好發現的快,撲救的早,總算是有驚無險,人畜均安。
      後來大家要求屋主管線重拉,請屋主要求租客不要手機插一排的時候,微波烤箱電磁爐一起來,外加頭髮要吹乾。老鄰居了嘛,事情就翻篇了。
 
我說,那屋頂免費讓人家使用收益了二、三十年,按照民法第818條等規定,你可以要求分1/5,現在沒分半毛錢,你還拿青春賭明天???
 
      想過沒有?這次是上面燒可以往下跑,如果下次是下面燒,等你跑到上面,左邊也加蓋,右邊B2+C還有蓋,舉目四顧皆茫然的時候,才想起如果沒有蓋,翻個女兒牆,還可以從隔壁棟,或是隔壁的隔壁的隔壁棟,感恩的從他們的樓梯下去。要真不幸被我烏鴉嘴了,平常練練跑酷,從四樓、五樓跳下去也許沒事,否則事到臨頭就只能怪火神流的是鱷魚的眼淚,但請別忘了火神曾經慈悲地提醒過你們了。(包括看過這篇的你你你…)。
 
      屋主接著譙說,我們家的一樓也有外推,有一次看地籍圖才發現,如果一樓沒外推的話,我從空地經過就可以直接到外面的馬路,現在要多走100多米,從巷子尾走到巷子頭,拐個彎才能出去,走路運動是還好,擔心的是巷子兩邊都停車,像這次的消防車就不太好進來,如果沒有外推,從空地這邊拉水線就可以進來,朋友來的時候,直接穿過空地也不用走那麼遠。
      我說,就算到民國2023年,法定空地約定專用是法令許可的,重點是使用。很多外推是前院用來停車,側邊堆放雜物,如果被檢舉頂蓋拆掉,雜物沐浴在大自然的環境裡,天乾物燥時,或許香菸頭,或許金紙屑,轟!小宇宙又燃燒了!!!從下面燒~~~
 
      最後我跟他說,如果跟鄰居從上輩子到現在結的是善緣,有談有機會,就算是既得利益者,大有同理心的人在,只是需要一些助緣。屋主說,下次找鄰居一起聊。
 
待命中~~~
 
#看得見的美景中,藏了多少性命相搏!!!

125868.jpg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都市更新理易明 的頭像
    都市更新理易明

    都市更新理易明

    都市更新理易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