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訪一位屋主

他家的地,很多人來談過了

聊著過往的歷程、街坊的想法

開發人員的貿然

           錯誤的引導

                  為了成案的遮掩與忽視

埋下盤根錯節與齟齬

法令從來不是問題,它靜靜的等著,觀念才是

改建從來不缺開發者的盤算

改建除了需要理法情

更需要    溝通與聆聽

                          一場覺旅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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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談都更改建應該沒有人不希望條件好一點,坪數多一點,想拿金牌,今天來談談怎麼拿到想要的金牌。

        溝通不外乎法理情,我們試著從這三個角度切入,看能不能還原出條件的真相。

        從「」的角度來看,台灣的建築法受到土地使用管制規範,撇除建築線以及路寬的問題,一坪土地能蓋多少坪要看都市計畫規定的容積率,重點來了,容積率是賦予土地的,能蓋多少坪的房子,就看持有幾坪土地,土地面積x容積率x銷坪係數=這塊土地可以蓋多少坪房子,而從土地與容積率的關係來說,就算有容積獎勵或容積移轉,法所當然的也是看土地多寡,因此地主能分回多少房子,最直擊的就是個人土地持有面積。

        照上面的說法,一棟公寓不管幾層樓,大家土地持分一樣,難道蓋成新房子以後,大家也都分一樣嗎?那一樓的方便性、前庭後院,還有頂樓的屋頂使用權甚至頂樓加蓋,是空氣嗎???如果要大家都分一樣多,那乾脆留著舊房子繼續住,只看土地大小的話,那就等房子沒了再說。因此在台灣是沒有人在講法的啦。

        從「」的角度來看,現在就是有房子矗立在土地上,房屋自有樓層高低及其不容忽視的使用效益及價值在,也因此造就市場上相同條件不同樓層的房屋買賣,即使面積一樣也有價格的高低差異,排除少數特殊因素,不說別的,一樓就是比樓上貴,如果是店面使用的話更貴,頂樓在有加蓋的情況下,也會比中間樓層的價格來的高,即使是中間樓層,因為要爬的樓梯階數不同,價差存在是必然的。通常如果鄰居之間對於樓層價差無法達成共識,比較好的解決方式就是找一個第三者—不是找小三,是找估價師出報告書。

        「」的部分又要如何看待呢?套一句牡丹亭裡面的: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反正因為跟這個房子有著某種神秘、複雜、難解的因素,所以必須給我「足夠的」坪數我才要改建,我不是貪心,我只是需要足夠的坪數,如果不能滿足這個條件,那麼我就只好繼續承擔地震的風險,住在原來的房子裡,等待房價漲、營造跌、容積增。

        關於「足夠的」這三個字,如果不想學小孩子躺在地上說這不是肯的雞,情不甩法與理的關鍵在於情必須在理之中,必須去判斷鄰居因為不想爬樓梯、想要有車位…的種種渴望下,願意忍痛犧牲並接受減少部分面積,來成就住新房子的願望。若是一味的只管自己足夠,不管他人吐血,超過鄰居能忍受的極限,那就真的只能大家一起繼續守護「美麗」的家園,直到真的「沒力」再說。

        法是情理的基礎,無論是講情理法還是講法理情,改建在情理之中叫「合情合理」,情離開了理便成為「無理取鬧」。

        人生最怕意難平,改建最怕欲難平。在人生的各項競賽中,有誰能樣樣都第一嗎?拿不到金牌,比起甚麼都沒有,銀牌也可以,銅牌也不錯。金牌人人想要,但在都更改建的路上,若是人人都想拿金牌,就是三個和尚沒水喝的下場,想要的坪數再多、條件再好,房子沒蓋起來,都是紙上富貴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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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說:

我有一個同事他們家有人來談改建,他想問問建設開的這個條件合不合理。

我說:

30元的成本賣40元與20元的成本賣35元,哪個合理?成本、售價、利潤,他是用哪一個來判斷合不合理?

朋友說:

現在有實價登錄了,大家預估的房價應該都差不多吧!所以重點是成本囉?

我說:

土地談好並不是房子馬上可以賣,大家對未來房價的看法不同、賭性不同,也有可能差很多。成本建商說多少他就會信嗎?

朋友說:

如果建商利潤抓低一點,肯定條件可以給的好吧?

我說:

你說的對,建商房價抓高,成本花少,利潤抓低,條件就可以給到最好。但估的高房價卻沒有上去,成本花少,品質不好,或是像這一年來營建成本大幅增加,為了搶案子,利潤又抓低低的,結果蓋越多賠越多,換作你是建設公司老闆,你會怎麼做?

朋友說:

哈哈,要嘛偷工減料,不然就給它丟著變爛尾樓囉。

我說:

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你說的兩種狀況的可能性會非常高,不過還是會有那種有良心的建商,小賠還是忍痛把它蓋完,等景氣好再從其他案子賺回來,畢竟投資有賺有賠,好口碑細水長流。

朋友說:

這麼說起來,坪數給的多並沒有一定比較好。

我說:

遠離合理即是風險。你有沒有聽過,情人會離開你,兄弟會背叛你,但數學不會,因為數學不會就是不會。合建簡單來說就是建商分到的房子,能賣的價錢要大於成本加利潤,當三個數字都合理,條件就合理。

        當然,理論上來說是這樣,但以我的經驗,大部分還是以哪一家可以給他最多坪數就是好的。

        屋主聽不明白,終究還是我沒說明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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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主的兒子打電話來說:不蓋了!房子蓋好拿回來100來坪,以後遺產超過億,遺產稅會繳太多,所以不蓋了。

又是一個劃錯重點的例子。

        首先,100來坪超過億,是依據市價計算,不動產的遺產總額計算是按照土地公告現值,房屋是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把家裡權狀拿出來,上網查土地公告現值(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landvalue/42)乘以持分面積,再找出房屋稅單看上面”課稅現值”那一欄,兩個數字加起來,你肯定絕對打死不會用這個價格出售。

      再者,屋主兒子說:沒關係啊!可以等繼承之後再來蓋。

      先不考慮未來可以都更的狀況,我們稍微計算一下,因為錯過危老獎勵增加的面積接近30坪,這個部分扣除興建成本,市價大約值2000多萬;好唄,就算以市價一億,再當作沒有免稅額與扣除額,完整的一億去課遺產稅的金額是1250萬,也就是說,把多的這30坪賣掉去繳遺產稅,還能剩下750萬,而實際遺產稅的計算,以公家認定的遺產總額再扣掉免稅額與扣除額,肯定遠遠低於1250這個數字。

        這讓我想到一個問題:假設你的收入跑不掉都清清楚楚的,繳所得稅100萬與不用繳所得稅,你選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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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路上,

真正的過失、錯過與失去,

不是擦肩而過的機緣,

不是失之交臂的貴人,

不是有緣無份的舊愛,

而是那些原本有機會改正的錯誤,

機會錯過了就失去了。

 

心懷僥倖,容易晚了。最難是那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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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錯重點,會讓人下錯決定。

        有一位屋主傳了一段訊息過來,說房子不蓋了,原因是:成本高漲、獎勵減少,我們優勢也相對降低了,雖然是合建,分回來的房子不必出錢,但是要繳增值稅、瓦斯外管費、地政登記費,還有新房子要裝潢家電,感覺改建增加負擔,所以不想改建了。

        屋主畫的重點是:危老容積獎勵比前三年少了4%、必要的稅費還要繳、裝潢家電還要花錢。這也是很正常的,跟誰過不去都不要跟錢過不去,重點是現在還能住啊。

        但是但是但是,錢是問題,卻不是最大的問題。上臺北地理資訊e點通,打開建物套繪圖一看,屋主家的屋齡大概40年(覺得還可以再住個20年),到時候再都更吧。可是可是可是,左邊也蓋了(屋齡大概20年),右邊也蓋了(屋齡大概20年),連後面也蓋了(屋齡大概20年),所以所以所以,20年後等你想都更的時候,如果隔壁有不少鄰居覺得還可以再住個20年,那麼或許再等個20年(總共40年),就可以跟鄰居一起都更了。

        40年啊!!!是可以20年後不等了就自己蓋了,該繳的稅費還是要繳,就是省了20年的利息錢,還可以住的20年當中,若是屋況有點問題,到底要不要花錢,反而令人傷透腦筋,重點是,危老條例到民國116年5月31日若是沒有延長,20年後改建就只能走都更。

        重點來了。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十二條說:都更最少要五百平方公尺(約151.25坪)以上,還要經敘明理由,提經審議會審議通過。也就是說,屋主家房子所座落未改建的基地面積不到100坪,若20年後沒有新的老屋改建法案的話,容積獎勵為0。

        危老獎勵最高40%,屋主看到的是少4%,我們看到的是少36%。早晚之間如何取捨,很多時候,讓專業的來,給內行的建議,作不後悔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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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過一則笑話:朋友可能會背叛你,情人可能會離開你,但數學不會。因為數學不會就是不會。

        從上一篇來看,似乎早一點改建比較好,但說不定會因此落入文字障,被我給拐到溝裡去,所以我們以危老為例,假設一些數字算算看台北市住三土地,看看早點改建是不是真的比較有利。

◆持有土地:10坪

◆容積率:225%

◆房價:每坪80萬

◆營建費用:每坪30萬(含工程及相關費用,為方便計算取整數)

  

         容積225%的土地10坪,大約可以興建48.825坪的建物面積,若以建設公司毛利20%計算,以80萬的售價,30萬的營建費用,屋主概可以分到25.94坪;如果短期之內營建費用可以降低5%,則屋主可以多分1.144坪。

        好嘛,這個條件太難接受了,我們等房價漲,營建跌,等到房價漲10%,費用跌5%,因為等的有點久,容積獎勵逐年遞減假設剩下30%,這樣還可以分回26.98坪,足足多了1.045坪。

        是多了一坪啊,但重點是一坪扣掉公設大概室內多0.65坪,也就是大約2.15平方公尺,增加兩個浴缸大小,或是原本25.94坪的房子,前後左右各增加大約7公分。問題來了,房價漲10%要等多久?營建費用跌5%要等多久?住新房子的時間就少多久;但要是房價不漲反跌,營建不跌反漲,又該如何呢?

        當然,等待的這段時間,我們可以努力擴大基地,例如等個三年之後(113.05.12起),只要基地面積有達到1600平方公尺(約484坪),一樣有機會達到40%的獎勵值,如果幸運的房價剛好又漲了10%,營建費用跌了5%,這樣大概可以分回29.06坪,可以多3.121坪。

             

        1600平方公尺難不難整合我不知道,截至110.07.31台北市已核准的511件危老案件中,有30件超過1600平方公尺,不到6%的比例,而且其中不少案件是”很多年”都更整合不成,放棄不同意戶之後轉申請危老的案件,100坪(330.57 )以下的案件有184件,200坪(661.15 )以下的案件有367件約佔72%。

        另從規劃的角度來看,26坪跟29坪,大概就是前後左右各差約20公分,通常都會設計為2房使用,也許29坪有機會做成2+1房,只是它需要因緣俱足,也就是1.短時間。2.房價漲。3.營建跌。要等嗎?要賭嗎?心想就會事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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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到底是早改建好?還是晚改建好呢?我們先談談合建的狀況。

◆合建:除了一些基本的個別負擔費用外,合建通常都不用另外拿錢出來,就可以得到新房子,基本上就是以土地換房子的概念。既然不用錢,原則上當然是越早改建越早可以住新房子,以相同基地條件而言,除非:

1.預期未來房價更高:因為建設公司是拿分到的房子去賣,抵付工程款之後再加上合理利潤,因此房價越高的話,建設公司不用分那麼多,就可以賣很多很多錢,那麼原屋主自然可以分比較多。

2.預期未來成本更低:就算房價沒有更高,但因為建築成本比較低,所以建設公司一樣可以不用分那麼多,隨便賣一點就夠成本了,這樣一來原屋主又可以分比較多了。

3.預期未來容積更高獎勵更多:就算房價、成本都一樣,因此分屋比例也一樣,只要容積、獎勵多更多,大家都可以分更多。(容積增加獎勵提高,房價是不會變便宜的)。

        我的未來不是夢,有夢最美希望相隨,上面3點當然可以去期待,但是市場一定有風險,買賣有賺有賠,同樣的,房價會高也可能變低,站在地球資源有限的角度下,長期來看成本越來越高的可能性不低,至於容積與獎勵,因為是人訂的,當然有可能因為政客選舉的關係,讓幸福一下子來的太突然,但從政策的方向(後來制定了容積獎勵上限,也取消某些容積獎勵措施,雨遮也不讓登記了…)以及現在少子化、青年返鄉的狀況下,似乎都市不需要那麼多的容積空間。

        以合建的狀況而言,未來還未來,未來復未來,期待在未來,新家永不來。台語有一個說法很好,「一時風,駛一時船」,既然合建不用另外拿錢出來,以當下的房價、成本、容積談當下事,越早改建越早可以住新房子,即使之後房價高了,分得的房子也一樣增值了;積極一點的更可以等房子蓋好後把新房子賣了,再買兩間舊公寓,繼續等更高的房價、更低的成本、更多的容積,似乎也是個不錯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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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不要談都更,因為房子早晚要改建。

        有史前時代的洞穴,已經存在數萬年,蘇格蘭境內有個石頭房子,據推測已經有5700年的歷史,但這些地方你不會想住。歐洲也有許多城堡,從數百年到上千年不等,所以30年的房子稱為老宅,是不是太誇張了?

        可是你知道嗎?之前有一份報導,光法國境內近年就有高達1500座城堡求售,平均約台幣3000萬就可以買到一棟城堡,有些地方甚至只要台幣1500萬就可以買到,用北市公寓價,就可以換一棟城堡,是不是很心動?

        但實際上,這些城堡卻乏人問津,先不管好不好住,有沒有鬧鬼,原因在於:就算不提修繕,每年光維護費用就至少要150萬台幣以上。

        老房子修繕是一筆費用,維護也要錢,更重要的是,台灣早期在耐震方面的法令規定,沒有921之後嚴格。所以房子要不要改建的問題,就像家裡的舊冷氣,聲音是大了點,但吹了也會涼啊,只是電費比較嚇人,那要不要換變頻加冷暖的呢?也像家裡那台老爺車,高速公路跑120沒問題,重點是上面有著從小到大全家出遊的回憶,但是沒有安全氣囊、ABS、電動天窗、倒車雷達,甚至現在的新車還有什麼自動巡航、自動緊急煞車、防撞預警、360度攝像頭、車側盲點偵測系統、後方車流警示系統、車道偏離警示系統等等,啊再怎麼厲害,還不是一樣只有四個輪子,一樣只能坐4~5個人,又不會飛上天,那要換車嗎?

        所以為甚麼在我的眼中,沒有釘子戶,只有不同意戶,因為這是一種出於個人自由意志的選擇,新冷氣再省電,可是買新的就是要先花一大筆錢啊,;新車再好再安全,也不妨礙老爺車「上路」的權利。只是不同的選擇有著不同的機會成本而已。

        但就物理學現象而言,歲月是一把殺豬刀,在時間的摧殘之下,房子總是會慢慢老舊損壞頹圮,特別是那些偷工減料或施工不良的。換句話說,房子確實存在著早晚要改建的命運。那是早改建好?還是晚改建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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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維基百科的解釋,「慢性病」是指人類的身體狀況或者是疾病,其指「持續的」,或者發病需要「長時間的」,或者是「隨時間推移而發展」的疾病。因為,大部分時間身體也沒怎麼樣,歌照唱,舞照跳,常常覺得沒甚麼關係,就沒太去注意,但健康已是悄悄溜走了。

        房子是人的生命中,很特別的一種物體,它是一個空間,卻可以是港灣,可以是驛站,可以是幸福與溫暖,也可以是愛恨之所在。

        因為它生病不太看得出來,也不會叫痛,而且大概是鑽石以外,我們所認知能使用最久的東西,所以談改建,常碰到地主的反應是「就住得好好的,只是舊了點,幹嘛要改建!」。

        會漏水,反正不是天天下大雨;有壁癌,看起來不太舒服但又不影響生活;管線老舊(怕走火),花錢(通常不少)換一換就行了;沒樓梯,就把膝蓋保養好;沒車位,附近租一個也能湊合著;結構強度可能不足,但921地震我家也沒事……,住是住得好好的,只是房子的老化像極了慢性病,平常沒事,卻總在不經意的時候令人措手不及。

        像極了慢性病,但幸好,房子可以重新改建,人類就只能乖乖聽醫生的話了。

        也像極了人生,總是會有或大或小的不美好,卻覺得還過得去便忍耐著、受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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