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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還有沒有人覺得頂樓加蓋只要房屋價格的1/3~1/2非常划算?
        先講一件事。頂樓加蓋既然稱為違章建築,就沒有合法性可言,也不要期待有朝一日可以就地合法。
        再談能不能買。這種歷史共業的東西,有其既存的事實也有使用的價值,只要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總還是有人買賣。但要注意的是:
1. 以台北市為例,違章存在的時間必須在84年以前。各縣市認定年份及拆程程序都不盡相同。有這方面的疑慮一律建議不必查詢,因為最好不要買。
2. 屋主有沒有取得分管協議書,也就是同一張建照的樓下鄰居,必須同意屋主使用。不然只要有人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中段規定,訴請排除侵害,並且要求拆除違建的部分,就GG了。所以沒把握千萬不要買。
         假設符合上述兩個條件,再來考慮買多少錢才合理?
1. 台灣的交易習慣是依據建物面積計算一坪多少錢,其實這個錢包含了土地與建物,把土地價款拆出來之後,有權狀的建物才值多少錢?頂樓價蓋的那個不合法的只有使用權的屋殼該值多少錢?如果是每坪交易價格的1/3~1/2,絕對不要買,前一手爽爽使用數十年,臨走再割一韭菜走。
2. 從租金收益還原的角度來看,假設頂加一坪可以租1000元,不要算管理成本一年可以收入1萬2,在投報率5%且可以「永續收益」的狀況下,這頂樓加蓋每坪價值12000/0.05=24萬/坪。但重點是有頂樓加蓋的房子,通常屋齡都已經3、40年以上了,還能用多久?不想改建的話才去買。
3. 如果買這房子是想把頂加出租或其他營利用途,還需要提防有住戶依民法第818條規定,要求平分共有利益。也就是租金可能只剩1/4或1/5。如果想多生幾個留著自己住再去買。
4.用一坪24萬使用30年計算,240000/30年/12月=666元/月,使用20年=240000/20年/12月=1000元/月,都可以直接去租有權狀的,還買頂加幹嘛???
        如果已經買了,而且是用1/3~1/2價買的,怎麼辦?
1. 如果是談危老的話,表明不同意,能住多久算多久。(改建無期)
2. 祈禱鄰居不要搞都更,就不會被權利變換掉了。(強迫中獎)
3. 趕快出售,交接給下一隻白老鼠。(良心何在)
        頂樓加蓋是改建的一大殺手,可是頂樓加蓋在台灣卻又是非常普遍的現象,寫這一篇實在是不得已,真的不想再看到有人因為被話術了而受苦,也為後代子孫能夠整合開發更順利而當這個壞人。
        對了,一樓外推的部分也是同樣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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