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推行需要誘因。

      台灣的救災能力,世界有目共睹,但你說一次救個幾十棟沒問題,幾百棟也許還可以,幾千棟呢( 若台北市發生6級以上地震,伴隨土壤液化及共振效應,預估將有4千棟以上建築倒塌 )???政府為了避免地震來臨時,都市地區有大規模危險老舊建物倒塌,卻因救災超過極限負荷,救災不及而使人民白白丟失了性命,所以積極推動都市更新改建,給予各式各樣的容積獎勵,就是希望乖的孩子有糖吃,吃了糖趕快上路,不是,是趕快改建住進耐震安全的新家。

      2025全球智商排名,台灣僅次於日本屈居世界第二,我個人認為是因為很多詐騙人才暫時流落海外,沒調查到,不然應該是世界第一。對這麼聰明的台灣人來說,政府越急,他越不急,特別是許多亟需改建的建物屋主,其實都很有錢,早就搬到新建安全的大廈,真的地震壓死人,也是死房客,天災造成的,也沒有刑責。就收著租金慢慢等,都說會吵的孩子有糖吃,要是哪天政府嗨了,容積大放送呢~~~

      台灣能有今天的經濟發展,很大部分源自台灣人骨子裡"愛拚才會贏"的精神,特別是如果不用擔心會失去,就像容積獎勵永遠都在,那就更沒有理由不去拚看看,也許誰會為了選票,牛肉就莫名其妙地端出來了,除非屋況已經到了萬不得已,不然永遠阻止不了少數人有期待。

      資源是給有需要的人,不是給貪婪的人,容積獎勵應該是給想改建的人,不是給想賺大錢的人。因為早期結構設計規範不嚴謹,現行制度主要針對屋齡30年以上的房子,給容積獎勵的蘿蔔,希望重視生命大於重視財產的人,能趕快改建,但對於少數阻礙改建進行的人,卻沒有棒子伺候。

      不過,台灣是個民主國家,國民的財產應該受到充分的保障,要知道這可是擁有「所有權」的房子,不能剝奪所有權人說”不同意”的權利,所以我也反對用棒子伺候,對於想住在老家直到回老家的人,我們應該給予絕對的尊重,因此我主張台灣沒有釘子戶,只有不同意戶

      所以不能給棒子咩,但這人命關天的事情也要解決啊!所以我在這邊大膽提出:當你把沉默,當作對我的回答,我知道原來你什麼都不想要,台灣本來就是實施容積率管制的地方,非都市地區沒獎勵還不是照樣能改建,鄉下人比較不缺嗎?為啥都市人改建就一定要有容積獎勵?那麼是不是可以修改一下法令:

◆規定一定年限以上之建築物,例如屋齡超過80年,之後才想好要改建的時候就按照法定容積改建。你看啊,若從30年到80年,總共50年的時間還是不想吃蘿蔔,那就把蘿蔔收回啊,不是要給地主壓力,實在是覺得你不需要啊。

◆對於已經老舊頹圮不堪居住(例如:紅標建築),或是目前已經超過60年的房子(假設屋齡年限是80年),就自法令公布後,統統再給個20年慢慢想,時間超過一樣按照法定容積改建。

     # 曾經有一份真誠的獎勵放在你面前,是你不要;如果非要加上一個期限,我希望不是一萬年。

     #要治好拖延症,可以試試設定截止日期。

     #給的愛要能收回,才能留給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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