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下得聳動,其實苦口婆心。

      為甚麼這麼說呢?早期房子交易靠親朋好友或是牽猴子,後來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實施之後,建立仲介制度由仲介人員在買方與賣方之間拉扯協調,而在政府以課稅為最終目的,經行政院核定自101年8月1日起施行實價登錄,從此以後除了顯著異於市場正常交易價格及特殊交易之資訊,只要上網就可以查得到附近的房屋交易價格,房地交易進入新時代。

      有了實價登錄資訊之後,如果你有個30坪的公寓房子要賣,你會怎麼做?上「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各大仲介網站、591、樂居……,總之先了解一下房子附近的行情,再來找仲介幫忙賣房子。

      上網一看附近差不多條件的公寓,最近這一年成交從50萬~60萬都有,不論景氣好壞,基於人性,我想不會有人願意一開始就底價低於50萬要賣,景氣差一點就高於50但接近50,景氣好一點誰管附近成交最高才60萬,房價沒有最高只有更高,仲介拿佣金就是要幫忙賣高價。

       除了上網查房價,剛好房子附近有個新案子在銷售,進去了解一下預售屋的行情,我的乖乖一坪賣到上百萬,新房子要買30坪室內大小,權狀坪數含公設要買到45坪左右,不含車位總價4500萬。吃定買家買不起4500萬的房子,同樣室內大小,就賣他一半價2250萬,他如果沒有富爸爸,不是沒有成交的機會啊。

      2250萬除以30坪,每坪75萬,為什麼這幾年房價大幅攀升?別懷疑,在市場比較法的影響之下,新房子100萬,公寓75萬不是不會發生的。

      台北市新屋房價100萬的區域,若以造價30萬,費用25%,建商利潤20%,代銷費用5%計算,屋主分回比例大約是1-(30*1.25*1.2)/(100*0.95)=大約53%

      假設這是一個建蔽率60%的五層樓公寓(基地50坪),房子的土地持分面積大約10坪,以拿到都更容積獎勵最高50%計算,持有的土地大概可以蓋10*2.25*1.5*1.55=52.3125坪的房子,分回52.3125*53%=27.73坪。(為便於說明,未計入車位價值)

      房子買了剛花了300萬做好裝潢,鄰居就說我們這房子舊了,有建商要來談都更,條件如上,那問題就來了,買公寓30坪不去買新房子22.5坪就是因為需要這個室內空間,也就是說改建之後我需要權狀大約45坪才夠用,也就是說還還要多買45-27.73=17.27坪,就算這17.25坪建商打95折,也還要再掏1639萬,加上原本的2250萬以及裝潢300萬,總共4189萬。從投資的角度來看,折騰老半天,花4189萬還要等好幾年再來賣4500萬,似乎也沒有很好,但重點是現在有能力買得起2250+300就是買不起4189啊,要是能力夠花得起4189萬,當初買個41.89坪的小三房不就好了,買個舊房子來搞都更,要等三年還是五年,根本就是「食飽換枵」

      這還只是一般公寓交易的狀況,如果是頂樓加蓋、一樓外推、算投報買隔套、含地下室使用…等等的交易,買的時候要花錢,拆除重建的時候無助於容積,分房子也不是,不分房子也不是,都更改建根本遙遙無期。

      懂來龍可以知去脈,用土地開發分析法來買房子,有頂加外推隔套地下室使用的房子別亂買,改建才會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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