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客氣的一位網友家裡的老公寓,十幾年來一直有人來談都更,卻一直不了了之。最近終於有一家比較積極,已經談到面積分配,也有鄰居已經簽約。
        但畢竟不是從事這個行業,面對一整本合約書,每個字都看得懂,合在一起卻有點陌生。於是透過網路的介紹,還多帶一盒咖啡伴手,花了一個早上和一份早餐,讀了一本合約書。
        合約的內容共26條,不含附件才14頁,網友自己看了幾遍,也請教過別人,在坪數、補貼金額和保障劃了重點。重點來了,很多關鍵細節網友並沒有發現,例如:
一、未訂定開發時程,形同綁約無期限。

二、容積移轉可興建之房屋全部由建商分得:這一點說起來無可厚非,建商為了給屋主比較好的條件,會想辦法提高容積獎勵,但因為容積移轉會造成土地持分減少,除非一開始便已經將容積移轉考慮進來創造較佳條件,那應該先講清楚,否則應給予適當面積補償。

三、合約寫的是合建,由建商出資,卻隱約提到 合建土地……向信託銀行辦理相關融資 ,並在代刻印章及使用授權書中寫有融資及抵押權設定 等字眼。雖沒有提到用地主土地融資,卻隱約有一條脈絡。

四、接到通知30日內騰空地上物,要在一個月內找到房子並搬家,不是做不到就是有點急。

五、超選部分已可分配權值面積5%為限:假設可分回來30坪,5%就是1.5坪,如果規劃設計裡面都是32坪以上,會不會變成只能領錢走人?這部分沒有說清楚。

六、該合約得不經地主同意轉讓與第三方,如果未來是轉讓給更大更好的公司就算了,如果不是呢?

七、代刻印章及使用授權書中,要切結如果有爭議也不能提出對於授權項目的異議,包含融資及抵押權設定。
        其他諸如,稅費負擔、瓦斯管線費、代為銷售作業費、選屋規則……等,都有一些文字上的小調整及不同做法的討論。
        真如俗話所云:內行的看門道,外行的看熱鬧。關於合約內容,民眾能得到協助的地方真的不多,很多人直覺的會去請教律師,但以筆者的了解,律師通常專精民法、刑法、商事法……等法律,專攻土地相關法規的並不多,更遑論有一些關於估價分配建築選屋等細節,但律師通常還是能就合約內容調整一些不利於地主的字眼,或增加建商的責任與負擔。
        若有緣,一杯咖啡一本合約,願傾所能,讓您能早日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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