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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說我這幾年的感想。

        多數人的刻板印象中,建商建商,不是賤商,就是奸商,遇到健商,祖上燒香。

        有生之年,這房子的改建就這麼一次了,身為屋主再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都不為過,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建商搞合建肯定有賺頭,站在屋主的立場,很多都不懂建築業,來”揪改建”的人,通常也是第一次見面,人心總是隔著肚皮,有人來談合建,教戰守則第一條,坪數給他凹下去就對了,沒利潤不能做,建商自然會來"參熊",所以🎵我只有不停的要,要到你想逃🎵。

        之前做過的選擇題:A建商說給地主分回30坪,B建商說給地主分回35坪,請問你會怎麼選?想必當然會選擇B建商;但如果A建商30坪的每坪成本蓋20萬(成本600萬),B建商35坪的每坪成本只花15萬(成本525萬),你還是選擇B嗎?那如果A建商30坪的房子,因為品質好、規畫用心,一坪可以賣30萬(可賣900萬),而B建商35坪的房子,因為品質不好只能賣27萬(可賣945萬),那到底要選A還是選B呢?如果這個時候A建商願意讓利多給2坪,讓地主分回32坪,你會覺得是少3坪還是多2坪?甘心嗎?如果市場是盲目的,雖然營建成本多5萬,但房價才多2萬,32坪蓋20萬每坪賣30萬(可賣960萬),35坪蓋15萬每坪賣28萬(可賣980萬),這時候又該怎麼選呢?

        重點來了,如果人心就是如此,曲高和寡等著餓死,A建商發現堅持品質,強調一坪蓋多少,也沒幾個人相信,與其辛苦解釋用心與品質,不如坪數多給一些,成本自己想辦法省,工料也是能省就省,這樣成案機率比較高,地主也開心,市場變成拚坪數,劣幣改變良幣,對屋主而言,究竟是損失還是賺到?

        說點題外話。「人不為ㄨㄟˋ己,天誅地滅」,如果人不為自己著想,天地都不會容下你,大多數的人都是這麼理解的。追本溯源,這句話的出處是《佛說十善業道經》第二十四集,唸的是二聲,「人不為ㄨㄟˊ己,天誅地滅」,說的是人如果不修養自己,才真正是天地不容,它的上一句,便是「人生為ㄨㄟˊ己,天經地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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